2008年2月18日之前与鲁能星城开发商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入学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8-07-14

重庆晨报2008年3月18刊登的。


鲁能业主子女入学问题解决
学杂费按公办小学统一标准收取,也可到巴蜀小学本部就读
黄晔

  本报讯 (记者 黄晔)昨日下午1点48分,渝北区政府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关于协调解决渝北区鲁能?星城小区业主子女按购房协议就读小学的意见》:鲁能业主子女享受就读巴蜀小学和鲁能巴蜀小学两所学校的优惠政策,且学杂费按照市教委公办小学统一标准收取。

  学费之争

  之前,鲁能?星城业主反映,鲁能?星城的卖房广告中,向业主承诺:“三大巴蜀名校本部落户,打造原汁原味的金牌教育社区”,并在购房合同中规定业主子女可享受入学费用优惠。然而今春开学,巴蜀鲁能小学的学费比却巴蜀小学本部涨了1000多块钱。业主为此找开发商讨说法。

  《意见》说,事件发生后,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成立由市信访办、渝北区政府、市教委、市公安局组成的市、区协调小组。

  协调解决

  协调小组与业主充分沟通后,公布了解决方案(即《意见》)。

  《意见》明确,保持鲁能巴蜀小学的民办性质。凡2008年2月18日前与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其子女入学后,均可取得巴蜀小学学籍。由鲁能巴蜀小学向巴蜀小学长期免费提供校舍,为上述业主子女提供教育服务。巴蜀小学负责管理团队和师资,保持办学品质。同时,业主子女亦可到巴蜀小学本部就读。

  同时,符合入学资格的业主子女就读时,需一次性缴纳费用1.75万元,该费用不因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改变。其他费用分年度,按照巴蜀小学收费标准收取。

  《意见》还称,上述业主子女入学后,享受巴蜀小学学生的政策待遇。渝北区必须尽快在鲁能星城小学周边,再规划建设公办初中和小学,为业主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服务保障。

  《意见》还提醒:持异议的业主,可通过司法渠道提出诉求。